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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去吉大二院做了个皮肤镜检测,花了119,可以回学校开证明,去医保局报销吗”相关问题的回复

发布时间:2026-01-04     阅读量: 991


11月14日,吉林省网友在校园集市咨询:“有没有人懂医保报销啊,我脸有一块受伤了。我去吉大二院做了个皮肤镜检测,花了119,可以回学校开证明,去医保局报销吗?”

答复如下:

长春市学生医保因意外伤害产生门诊费用后,治疗时先自行垫付现金,治疗结束后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医院收费票据、门急诊费用清单、处方底方或门诊诊断书或门诊病志本或门诊手册(医师签名)、情况说明(加盖学校公章)或医保官网下载的《学生调查表》;如无法提供,需提交情况说明。如代办,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患者本人或代办人名下的银行卡或活期存折,到长春市医保各经办服务大厅窗口审核。具体以窗口审核为准。符合基本医疗范围内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部分,按百分之80比例报销。

感谢您对吉林省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如您有其他医保相关问题,您可拨打“参保地区号+12393”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