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30     阅读量: 1715
9月8日,吉林省网友在小红书咨询:“患癌症之后,把城乡医保转成了市医保,这个月就没有医保了怎么办,今天要办住院啊,坐标长春。”
答复如下:
参保人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且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待遇,不设待遇等待期。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设置90日等待期,等待期以日为单位,从缴费成功次日起计算。符合解封条件仍不能结算的,可持身份证到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处理。
感谢您对吉林省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如您有其他医保相关问题,您可拨打“参保地区号+12393”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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