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10     阅读量: 1211
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医保联〔2022〕20号)文件规定,经综合评估,拟确定以下4名参保人员符合吉林省省直长期护理保险重度或中度失能等级,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自2025年12月10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止)。
评估机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联系电话:0431-88545872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经办机构联系。联系电话如下:0431-12393
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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