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2-12     阅读量: 2401
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医保联〔2022〕20号)文件规定,经综合评估,拟确定以下3名参保人员符合吉林省省直长期护理保险重度或中度失能等级,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自2025年12月12日起至2025年12月17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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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失能等级 |
参保区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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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王*兴 |
220***********0412 |
重度失能一级 |
省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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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韩*文 |
220***********2315 |
重度失能一级 |
省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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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孙*文 |
220***********0418 |
重度失能一级 |
省本级 |
评估机构:吉林省科鉴失能评估有限公司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经办机构联系。联系电话:0431-12393
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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