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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吉林省省直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结论公示(八月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5-08-22     阅读量: 336


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医保联〔2022〕20号)文件规定,经综合评估,拟确定以下10名参保人员符合吉林省省直长期护理保险重度或中度失能等级,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自2025年8月22日起至2025年8月27日止)。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失能等级

保区划

1

*

220***********0826

重度失二级

省本级

2

*

220***********0414

重度失二级

省本级

3

*

220***********5528

重度失二级

省本级

4

*

220***********3814

重度失二级

省本级

5

*

220***********5217

重度失能二级

省本级

6

*

152***********1021

重度失能三级

省本级

7

*

220***********2015

重度失能一级

省本级

8

*

220***********4125

重度失能一级

省本级

9

*

220***********0623

重度失能二级

省本级

10

*

220***********3134

重度失能一级

省本级

评估机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吉林省科鉴失能评估有限公司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经办机构联系。联系电话:0431-12393

 

 

 

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5年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