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发布时间:2026-01-06     阅读量: 9842


一、事项名称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二、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吉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3.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单(材料)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

四、受理条件

符合法定形式,要件齐全

五、办件类型

即办件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七、办理环节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八、备注

1.通过全国统一的线上备案渠道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原则上参保地经办机构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2.异地再转诊人员可提供异地就医备案地具有转诊权的定点医疗机构或省级以上区域医疗中心出具的病历或疾病诊断书申请异地再转诊。

3.《吉林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办理时不需提供,系统可自动生成。

九、设定依据

1.《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2.《吉林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吉医保联〔202230号);

3.《吉林省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经办规程》(吉医保规〔20234号);

4.《关于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的通知》(吉医保联〔20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