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发布时间:2026-01-06     阅读量: 18487


一、事项名称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二、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3.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

三、服务对象

自然人

四、受理条件

符合法定形式,要件齐全

五、办件类型

承诺件

六、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七、办理环节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八、备注

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下沉到符合要求的定点医疗机构,委托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受理,经办机构对医疗机构认定情况进行有效监管。

九、设定依据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劳社厅发〔20028号);

2.《卫生部 财政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的指导意见》(卫农卫发〔2007253号);

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的意见》(劳社部发〔200740号);

4.《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