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20     阅读量: 3871
一、业务办理项名称
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
二、业务办理项编码
G002036008001
三、办理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医保结算票据
3.诊断书
四、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五、办理环节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六、备注
1.存在商业健康保险赔付的需提供相关赔付情况材料,不存在的应提供《医疗救助诚信承诺书》。
2.与其他费用合并支付的一次性提供材料。
七、设定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二十九条;
2.《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3〕217号)第八条;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21〕42号);
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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