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4-07     阅读量: 177
3月19日,吉林省网友在快手评论区咨询:“居民医保四平地区去长春怎么备案啊?”
答复如下:
根据《吉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6年版)》(吉医保发〔2025〕8号)文件规定: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的认定材料,需提供就医地(长春)的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任选其一,和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如参保人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申领居住证手续且尚未领取的,可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受理凭证。办理途径分线上、线下两种,线上通过微信小程序或公众号“吉林医保公共服务”,吉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网上服务大厅办理,线下到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如果无长春居住证、居民户口簿,则无法办理长春的长期异地就医备案,可按照自主就医形式直接前往长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享受自主就医医保报销政策。就医结算时按照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支付比例基础上降低20%直接结算。
感谢您对吉林省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如您有其他医保相关问题,您可拨打“参保地区号+12393”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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