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认定(G002036007001)

发布时间:2021-11-23     阅读量: 5306


一、业务办理项名称

生育保险待遇认定

二、业务办理项编码

G002036007001

三、办理材料

情形1:女职工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母子健康手册》

情形2:男职工(配偶无工作)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母子健康手册》

3.女方《就业创业证》或无工作承诺

四、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五、办理环节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六、备注

1.本地:生育备案下沉到符合要求的定点医疗机构,委托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受理。

2.异地:生育备案可通过线下医保服务窗口及“吉林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公众号、吉林省医保网上服务大厅申请办理。

3.《母子健康手册》需提供首页、个人信息页及详细记录妊娠期、预产期页。

七、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2.《吉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80号)

3.《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