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06     阅读量: 51001
定点医药机构基础信息变更操作规范
(政务服务事项清单G002036011005)
1.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子项名称:定点医药机构基础信息变更
2.事项办理条件
定点医药机构发生基本信息变更时,应向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定点医药机构基础信息变更。
3.受理材料
《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表》
4.办理流程
业务申请。定点医药机构经办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定点医药机构基础信息变更申请。
业务受理。①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②审核材料是否真实有效;③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业务审核。①审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规;②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③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业务办结。根据审核通过的材料办理定点医药机构基础信息变更手续。
结果反馈。告知办理结果,或者提供办理情况查询服务。
5.办件类型
承诺件
6.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7.其他事项
定点医药机构在行业主管部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申请变更。
8.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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