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20     阅读量: 53365
定点医药机构基础信息变更
业务流程
1.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子项名称:定点医药机构基础信息变更
2.事项描述
定点医药机构发生基本信息变更时,应向所在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定点医药机构基础信息变更。
3.受理材料
《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表》
4.办理流程
4.1现场办理
业务申请。定点医药机构经办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定点医药机构基础信息变更。
业务受理。①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②审核材料是否真实有效;③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业务审核。①审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规;②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③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业务办结。根据审核通过的材料完成定点医药机构基础信息变更。
4.2线上办理
业务申请。定点医药机构经办人通过线上办理渠道申请办理定点医药机构基础信息变更,录入必要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后提交至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
业务受理。①核对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②审核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③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业务审核。①审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规;②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③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业务办结。根据审核通过的材料完成定点医药机构基础信息变更。
5.办件类型
承诺件
6.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7.其他事项
7.1变更单位名称、经营范围、法人、经营地址等关键信息时,无法通过数据共享获取信息的,需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必要证明材料包括:市场监管、卫生健康、药监部门或民政等部门批准的变更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变更地址还需提供变更后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7.2变更银行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等非关键信息的无需提供佐证资料。
8.业务流程图
9.业务用表



网址导航
咨询服务热线:0431—12393
网站地址:http://ybfw.ybj.jl.gov.cn
办公地点: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3999号第一国际中心A座
邮政编码:130033
版权所有: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吉ICP备14000200号
吉林医保公众服务
吉林医保智慧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