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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药机构基础信息变更操作规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G002036011005)

发布时间:2022-03-06     阅读量: 51001


定点医药机构基础信息变更操作规范

(政务服务事项清单G002036011005

 

1.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

子项名称:定点医药机构基础信息变更

2.事项办理条件

定点医药机构发生基本信息变更时,应向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定点医药机构基础信息变更。

3.受理材料

《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信息变更表》

4.办理流程

业务申请。定点医药机构经办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定点医药机构基础信息变更申请。

业务受理。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审核材料是否真实有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业务审核。审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规;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业务办结。根据审核通过的材料办理定点医药机构基础信息变更手续。

结果反馈。告知办理结果,或者提供办理情况查询服务。

5.办件类型

承诺件

6.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7.其他事项     

定点医药机构在行业主管部门变更后30个工作日内申请变更。

8.业务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