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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发布时间:2026-03-23     阅读量: 790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业务流程

1.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

子项名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2.事项描述

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个人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3.受理材料

情形1:本地户籍居民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情形2:非本地户籍居民

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表》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居住证

4.办理流程

4.1现场办理

业务申请。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向医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业务受理。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审核材料是否真实有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业务审核。审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规;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业务办结。根据审核通过的材料完成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4.2线上办理

业务申请。申请人通过线上办理渠道申请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录入必要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后提交经办机构受理

业务受理。核对线上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审核线上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业务审核。审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规;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业务办结。根据线上申报审核通过信息完成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5.办件类型

即办件

6.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7.其他事项

7.1参保人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申领居住证手续且尚未领取的,可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受理凭证。

7.2新生儿可凭出生证明随父或随母户籍地参保。

7.3符合资助条件的资助参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资助身份信息由民政等相关部门提供,无需提供资助身份相关佐证资料。

7.4代他人办理的,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8.业务流程图

 

9.业务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