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20     阅读量: 48625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业务流程
1.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
子项名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2.事项描述
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参保人员持医保凭证购药发生的应由医疗保障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
3.受理材料
情形1:月结算
《吉林省定点服务机构医疗保障费用结算表(20XX年XX期)》
情形2:年终结算
1.《年度年终结算对账表》(年终结算提供)
2.《吉林省定点服务机构医疗保障费用结算表(20XX年度)》
4.办理流程
4.1现场办理
业务申请。定点零售药店经办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业务受理。①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②审核材料是否真实有效;③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业务审核。①审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规;②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③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财务拨付。审核材料是否符合拨付条件,审核通过执行拨付流程。
业务办结。根据审核通过的材料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4.2线上办理
业务申请。定点零售药店经办人员通过线上办理渠道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录入必要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后提交至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
业务受理。①核对网上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②审核网上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③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业务审核。①审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规;②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③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财务拨付。审核材料是否符合拨付条件,审核通过执行拨付流程。
业务办结。根据线上申报审核通过的信息完成定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费用结算。
5.办件类型
承诺件
6.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7.业务流程图
网址导航
咨询服务热线:0431—12393
网站地址:http://ybfw.ybj.jl.gov.cn
办公地点: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3999号第一国际中心A座
邮政编码:130033
版权所有:吉林省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吉ICP备14000200号
吉林医保公众服务
吉林医保智慧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