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23     阅读量: 51645
生育保险待遇认定
业务流程
1.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子项名称:生育保险待遇认定
2.事项描述
用人单位按照属地原则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符合生育保险待遇政策的女职工或男职工配偶(配偶无工作)怀孕后应当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生育保险待遇认定。
3.受理材料
情形1:女职工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母子健康手册》
情形2:男职工(配偶无工作)
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
2.《母子健康手册》
3.女方《就业创业证》或无工作承诺
4.办理流程
4.1现场办理
业务申请。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向定点医疗机构或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保险待遇认定。
业务受理。①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②审核材料是否真实有效;③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业务审核。①审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规;②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③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业务办结。根据审核通过的材料完成生育保险待遇认定。
4.2线上办理
业务申请。申请人通过线上办理渠道申请办理生育保险待遇认定,录入必要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后提交至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受理。
业务受理。①核对网上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②审核网上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③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业务审核。①审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规;②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③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业务办结。根据线上申报审核通过的信息完成生育保险待遇认定。
5.办件类型
即办件
6.办件时限
即时办结
7.其他事项
7.1女职工省内无需进行生育备案。
7.2《母子健康手册》需提供首页、个人信息页及详细记录妊娠期、预产期页。
7.3代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8.业务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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