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20     阅读量: 5091
一、业务办理项名称
围产补贴支付
二、业务办理项编码
G002036007003
三、办理材料
情形1:女职工
1.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2.生育津贴(补贴)申领表
3.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
情形2:男职工(配偶无工作)
1.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2.生育津贴(补贴)申领表
3.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
4.女方就业创业证或无工作承诺
四、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五、办理环节
申请-受理-审核-拨付-办结
六、备注
银行账户信息合并到生育津贴(补贴)申领表。
七、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
3.《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令第765号)第二十条;
4.《吉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80号)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
5.《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修正)第四十一条;
6.《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吉政办发〔2007〕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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