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续签

发布时间:2026-01-06     阅读量: 5167


一、事项名称

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续签

二、办理材料

1.单位证照

2.房屋所有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三、服务对象

法人

四、受理条件

符合法定形式,要件齐全

五、办件类型

承诺件

六、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七、办理环节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八、备注

1.单位证照包括:营业执照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中医诊所备案证或军队医疗机构为民服务许可证照。

2.审核环节包括协商谈判、协议签订等。

九、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2.关于印发《吉林省医疗保障定点服务机构评估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吉医保规〔20231号);

3.《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

4.《吉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